发动机进水导致损坏,保险公司免赔
发布时间:2017-09-20
作者来源:中国保险报
基本案情
2016年6月3日,驾驶员朱某驾驶某机械公司所有的车辆行驶至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时,因暴雨导致车辆进水熄火,驾驶员朱某当即向某保险公司报案,并联系救援公司将车辆拖至杭州宝日汽车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维修,拆检中发现发动机连杆断裂、缸壁磨损,需更换中缸体总成,总维修费用为68000元,而某保险公司对该车辆的定损金额为3000元,包含进水拆装座椅地毯后清理、线路检查费用,对于连缸断裂,缸壁磨损,需更换中缸体等损失不予认可。某机械公司对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不满,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了暴雨导致的保险车辆损失属于承保的风险范围,合同并未单独将保险车辆的发动机排除在保险标的之外,且发动机当然属于保险车辆不可分割、关键的组成部分。暴雨条件下,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可能无法对降雨量,路面积水深度做出预料,涉水行驶非人为故意,即使车辆停车熄火,被保险车辆的发动机也可能因为道路积水加深二进水。因此,可以认定暴雨是引起发动机进水的首要和直接原因。保险公司提供的条款中既约定暴雨所致的车辆损失应当理赔,又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负责赔偿责任,这两种约定显然相互矛盾。根据《保险法》三十条之规定,应当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解释。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68000元,案件受理费750元由保险公司承担。
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保险公司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被上诉人的诉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全部驳回。
保险公司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条款的解释属于错误的认定,本案中,暴雨导致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这是保险条款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而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是保险责任的免除,两者之间不存在歧义。从某机械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可以看出其中附加险条款包含了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但某机械公司没有投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险,而且条款中列明了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其中第三条车损险的责任免除范围中明确载明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同时,某机械公司在责任免除说明书的投保人声明栏盖章确认。对于该案情况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并不存在重大争议,被保险人签署了明确标有责任免除的投保书之后就表示已明确知悉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与责任免除范围,该案所属情况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事实明确,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保险公司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条款失去存在的效力及意义,对保险公司产生了明显不利影响,同时被上诉人提供证据并不能证明发动机损失为68000元。
收到保险公司的上诉状后,二审法院经庭审认为,暴雨导致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公司应赔偿,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是保险责任的免除,二者不存在歧义。保险公司对机动车因发动机进水而导致的损失设有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投保人购买该险种后可就发动机进水导致的损失获得理赔,保险条款设置合理,不存在矛盾。从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条款中可知,被保险人明知存在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也知道发动机进水导致的发动机损坏需要投保附加险才能获得理赔。而被保险人未购买附加险,车损险费用中不包含附加险费用,被保险人不能获得相应赔偿。被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行驶时导致发动机进水,属于发动机特别损失险的理赔范围。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发动机损失为68000元,一审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维修费68000元,属事实认定错误。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理赔款3000元,驳回被保险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1.本案事关车损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
本案作为典型案例,事关今后车损险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以及车损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的拟定涉及,如败诉,则会对保险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于此类被保险人对于责任免除不予认可并提起诉讼的案件,保险公司搜集相应证据资料,积极应诉,对于保险条款作出具有足够说服力的解释,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胜诉。
2.涉水险的法律认定
本案中,一审二审法院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争议焦点是主条款中暴雨导致的发动机车损失保险与免责条款中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两者是否存在矛盾。
涉水险是一种新衍生的车险险种,主要是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它主要是保障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一般所说的车险全险并不包括涉水险。车损险的保险责任中列明由“暴雨、洪水”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但同时列明“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保险公司不赔。正常情况下,水淹的汽车,若不进行二次强行点火,均不会对发动机造成损坏。而除发动机以外的损失都可以通过“车损险”来理赔,所以即使没有购买涉水险,也是可以获得赔偿。但是由水浸水淹等情况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则只有涉水险才有可能赔。因此,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要仔细区分两者的概念,事先考虑好是否要为自己的爱车购买“涉水险”。
在暴雨灾害中,不少车主由于缺乏经验,车辆在水中熄火或二次打火导致发动机受损,遭遇保险公司拒赔。对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之所以拒赔,是因为车辆在水中打火会令积水从气门进入发动机造成损坏,属于车主失误操作,损失应由车主自担。值得注意的是,如车辆在涉水过程中熄火,车主再次重新启动发动机导致损坏,是得不到保险公司任何赔偿的,哪怕已经购买了涉水险也只能自己掏钱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