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无情,及时赔付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7-11-13

10月16日,太平洋寿险楚雄中心支公司接到张某到公司报案,称被保险人刘某于2017年8月23日20时许因交通事故导致当场身故。经系统查询2017年1月4日刘某所在公司为他投保太平洋寿险《(2008)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件(2008)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保额:30万元。

接到报案后,公司工作人员及时和被保险人家属了解核实事故经过,得知:被保险人杨某于2017年8月23日18时许乘坐云A12X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着汕昆高速昆明方向行驶途中与对方罐车相撞导致当场死亡。

之后公司积极帮助客户准备理赔材料,经过后续的核实,认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于2017年10月17日向被保险人家属支付了30万理赔金。

当公司理赔人员电话通知被保险人家属时,家属还反发问理赔有这么快吗,理赔人员说确实是赔付了,明天就可以收到,家属对太平洋寿险楚雄中心支公司的理赔服务及理赔效率给予了很好的肯定。作为太平洋寿险长期开办的产品,团体意外寿险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企事业单位热点产品,赢得了很好的社会口碑。

(太平洋寿险楚雄中心支公司    营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