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保障防护产品正常供给

发布时间:2020-04-14

3月17日,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落细,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行为及疫情防控用品保障,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楚雄州医疗保障局联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保健康楚雄中支形成合力对楚雄市区域内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工作,三个检查组共对25家两定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通过场检查发现:部分药店顾客进店未严格按扫码“云南抗疫情”要求执行部分药店只有一人在岗体温测量不严格部分药店对发热、咳嗽药品品种理解不清楚,未严格按要求进行顾客信息登记部分药店对医保政策理解不清楚,日常防护口罩、工业防护口罩等抗疫产品未按疫情期间医保相关政策为顾客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防疫商品部分药店未做到一价一签,部分商品没有价格标签,没有做到让参保人员明明白白消费部分药店商品未按疫情期间防疫商品进销加成规定执行价格加成,存在防疫商品加成过高,哄抬物价的现象,对商品加成超过规定比例的已约谈药店相关负责人,要求严格按相关政策执行价格加成。

现阶段,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重,国内疫情防控也不能放松,人保健康作为国家首家国有健康保险公司,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切实配合好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人保健康楚雄中心支公司   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