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请注意免责条款

发布时间:2016-01-19

 文章作者:长春晚报 


夏季或烈日炎炎,或雷雨交加,出行在外不但自己要注意防暑、避雨,就连爱车也要多加留神。不要以为自己交了“全险”发生什么意外都可以找保险公司,实际上事情并不这样简单,不信你瞧。

投保车险 注意免责条款

前些天长春的气温一直很高,市民李先生的爱车在路面行驶过程中突然爆胎,本以为自己交了全险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可是没想到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却被告知不能进行赔付,听完之后李先生是又恼火又疑惑,自己明明交了全险,难道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理赔?

随后,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车轮单独损坏造成损失而产生的费用,财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也就是说,由于爆胎引起的轮胎本身的损失要由车主自己承担。“投保之前为什么工作人员不直接说明哪些情况不予理赔呢?就算提供了免责条款,有谁会去仔细阅读,又能记住多少呢?”李先生质疑。

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其实,除了爆胎以外,由于夏季气温较高,曝晒之后自燃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所以投保一份自燃险有时也很必要。但值得注意的是,自燃险一般设有免责条款,即如果是由于车主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据悉,自燃险属于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后方可投保自燃附加险。通常情况下,自燃险赔付的范围包括:在保险期间车辆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此外,由于夏季雨水频繁,机动车发动机进水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时很多车主认为自己买了汽车“全险”,发动机损毁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其实不然。据了解,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人为事故,如车辆遇水熄火后,车主重新发动并导致发动机损毁,保险公司通常不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