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楚雄州分公司力促消防发文推动火灾保险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19
9月3日,人保财险楚雄州分公司力促楚雄州公安消防支队(楚公消〔2013〕14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下发各县大队贯彻落实,推动全州火灾保险工作。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年内辖区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投保率不低于100%。二是年内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率不低于100%。三是年辖区公众聚集场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率不低于95%。四是年内辖区城市廉租房火灾保险覆盖率不低于50%。
《通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契机,在9月底前,认真摸清底数,分类造册登记,掌握现阶段保险工作落实情况,制定下阶段工作目标计划。二是要积极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指导各乡镇落实好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督促廉租房管理单位落实廉租火灾保险。三是要联合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适时召开火灾保险工作推进会,积极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四是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确保辖区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行政许可手续完备,火灾保险同步落实。五是在推行火灾保险工作中,要主动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热情的咨询服务。六是要建立健全火灾保险档案,做好迎接省、州政府考核准备工作。
(人保财险楚雄州分公司 麻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