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保险行业协会参加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6-01-20
为进一步提高省、州(市)财政部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9月25日云南省财政厅举办了“2014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业务培训班”。楚雄州保险行业协会作为楚雄州辖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托管机构,派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在开班仪式上,云南省财政厅唐新民副厅长对救助基金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自2012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以来,全省共筹集救助基金4亿元,下拨至各地州(市)1.2亿元。全省对符合“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二十一条和四十三条受害人定义的事故受害人共垫付1900多万元,追偿回垫付资金118万元。
通过此次培训,使全省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工作者们更好的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操作规范及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了救助基金垫付及追偿行为,更好的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协会秘书处 郭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