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反洗钱工作分析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6-03-25

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金融行业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基层网点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从目前基层保险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存在一些问题。现将对基层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保险行业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反洗钱意识淡薄

2003年开始陆续出台了“两个办法两个规定”等制度。但是,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基层保险业机构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多数保险业机构管理人员对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教育还不够深入,员工普遍缺乏反洗钱的意识和经验,甚至认为反洗钱是沿海发达地区的事,是银行的事,与基层保险业务关系不大,反洗钱意识淡薄。还有部分基层保险营业机构员工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保险营业机构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二)技术手段落后

洗钱犯罪目前已公认为上游犯罪,洗钱手法和犯罪手段日渐更新,洗钱手段更加智能化、高科技化。而当前,保险行业的反洗钱由于处于刚起步的阶段,网络监测系统落后,无法准确地监测洗钱行为。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只能采用手工的方式进行统计、搜集,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错多,无法做到对大额、异常支付交易进行及时的监测、记录、分析。没有建立良好的监测网络平台,难以对交易资金和具体的业务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影响了反洗钱工作效率。

(三)组织机构待健全 

   目前,基层保险机构尚未成立专职的反洗钱机构和队伍,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组织形式建立领导小组,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负责,也没有配备专门人员,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反洗钱工作涉及到现金、支付结算等方方面面,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统一组织,单靠一个部门很难适应反洗钱工作的需要。而且,反洗钱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是一个涉及到许多部门合作的系统工程,应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

    (四)制度约束欠缺 
   反洗钱工作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各保险机构在反洗钱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不到位。一些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要求的反洗钱预防、监测、分析、报告体系,停留于发文件、谈学习的层面,办法制度出台多,实质性开展工作少,管理层面布置多,基层网点落实少,总体要求多,可操作性差。二是了解客户程序不到位。了解、掌握客户真实信息本应是基层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实际上,保险机构在执行制度上难以严格,对客户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没有仔细去核实,主要原因来自“三怕”:一怕失去客户,影响保费收入;二怕客户刁难、打击报复;三怕投入成本、影响效益。因此,保险机构对客户的了解,仅限于客户购买保险、支付赔款时应提供的资料,很难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进行真实地了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判断客户资金的性质,导致“可疑交易”有关规

定成为摆设。

(五)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一些保险营业机构业务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而且受业务水平和工作内容的限制,基层保险营业机构从业人员缺乏经验,与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差距很大,对反洗钱工作较难适应,对犯罪分子所用的现代金融支付工具,凭借自身水平,更是难以断定其行为是否属于洗钱。

二、基层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重视人员培训,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从事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极大地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效果,由于反洗钱工作在我国的开展时间短,“洗钱”手段又多种多样,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培训力度。要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在辖内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营业机构管理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还应组织、督导基层保险营业机构培训专业反洗钱人才,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反洗钱具有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在金融机构开展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保险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二)广泛宣传,提高对反洗钱的认识
  通过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印发反洗钱资料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正确的、积极的舆论导向,提高保险行业整体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认识到自己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参加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通过宣传教育让基层银行了解中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和未来的工作方向,增强参加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遵守严格规范、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金融机构的良好信誉,有效遏制洗钱犯罪行为。 

    (三)建立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体系 
  一是建立反洗钱工作机制。应尽快明确基层保险行业反洗钱的主管部门、人员和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同时,与各部门协调,建立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保险营业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领导,在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牵头抓,协作部门配合抓,营业网点共同抓,临柜人员重点抓”的工作体系,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在领导小组带领下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反洗钱工作。

二是要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要加强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反洗钱工作的考核与奖惩机制,制定《反洗钱机构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专项检查、考核和评价。要建立反洗钱工作责任制,规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各尽其职。要实行严格的反洗钱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认真进行检查或对查出问题不报告甚至弄虚作假的检查人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反洗钱检查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永安险楚雄中心支公司     周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