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提速见成效 快速理赔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7-12-13
被保险人:王某,2014年10月13日向信用社借款,借款合同金额为15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后一直投保太平洋寿险《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附加安贷宝定期寿险》保额19.7万元。
2017年10月27日,太平洋寿险接到报案称被保险人王某在驾驶摩托车时发生事故死亡。后经公司核实事故情况:2017年2月3日早上8时左右被保险人王某骑着摩托车载妻子到地里干活,出门没有多长时间被保险人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侧翻,翻到2.5米左右高的老埂下,导致被保险人王某当场死亡、其妻子受伤后送到大姚县人民医院治疗。事发后被保险人家属没有及时通知太平洋寿险,但是经过核实,当时中国人寿到现场查看过,后经向中国人寿沟通,此事故真实。经核实此事故属于公司保险责任,公司于10月30日向被保险人家属做出了赔付,赔付金额为19.7万元。
有了理赔结论后公司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了被保险人家属,家属得知后还说:“不会那么快吧?我们还担心当时没有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会很长时间才会有结论”,被保险人家属一直在电话中说着感谢的话语。
(太平洋寿险楚雄中心支公司 营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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