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无情,人保有爱 --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提前赔付100万元保险金
发布时间:2018-08-16
4月28日,被保险人吴某及其妻子向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提出其在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住院津贴理赔申请,经核查,被保险人的妻子曾某2017年12月在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个险部上号入司,通过新人岗前培训等一系列学习,了解了保险的意义与功用,高度认可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百万身价”产品,虽然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宽裕,但还是当机立断,于2017年12月19日为其丈夫投保了一份《百万身价两全保险》(B款),基本保额10万元,10年期交,年缴保费2101元,并附加《百万身价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B款)》,该合同2017年12月20日生效。吴某及其家属于6月底向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提出赔付吴某“百万身价”自驾车意外身故与全残保险金的申请,并提交了云南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在接到报案后,一方面迅速成立勘查及理赔小组,对被保险人家属表示慰问,协助他们准备理赔申请资料;另一方面通过各部门紧密协作、逐级上报,安排调查人员面见客户核实出险情况及客户身份信息。
因保险条款规定:“自意外伤害之日或疾病确诊之日起经过180日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我们认可的医院作出全残鉴定结论的时间为被保险人全残发生时间”。保险金应在被保险人治疗满180天后才能支付,经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调查人员与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取得联系,确认180日后出具的鉴定与本次出具的鉴定结果一致,均为一级伤残,并提示我司,若被保险人吴某在这一期间得不到妥善治疗,有增大被保险人死亡的风险。
被保险人吴某及其妻子都没有固定收入来源,靠打零工维持生计,80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儿子正在念初中,一家人至今都在楚雄租房居住,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两个多月的治疗已经花光了这个家庭所有的积蓄,实在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介于此,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秉承“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宗旨,不忘中国人民保险的责任与担当,特向上级公司提出提前赔付保险金的申请,经上级公司审核通过后获得批准。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本次事故属于《人保寿险百万身价两全保险》(B款)和《百万身价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B款)》的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障责任范畴,被保险人因乘坐或驾驶自驾车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保险金,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应向客户赔付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100万元,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津贴1700元、楚雄州中医院住院津贴5600元、全残住院津贴7500元。
7月18日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业管部正式受理该案件的理赔申请, 7月24日系统结案,25日,吴某及其妻子收到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理赔款,共计人民币1014800元。
虽然100万元难以抚平被保险人及其家属遭受的创伤和痛楚,但我们希望这笔保险金能够帮助他们渡过这一难关,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中国人民保险的担当,看到未来生活的希望。
7月30日,被保险人妻子曾某来到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对公司领导、工作人员一一表示感谢,并向公司赠送锦旗。
她说:“没有想到家里会遭到这样大的灾难,还好我有缘来到中国人保,并在这里购买了我们家历史上的第一份商业保险,2000多块钱,让我们在这艰难的时刻获得100多万的救命钱,要是没有这份百万身价,上有老下有小,可怎么办才好,真的感谢人保公司,感谢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全体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帮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值得信赖”。
保险,虽然不能改变生活,但是可以防止生活被改变。“人民保险、服务人民”,这是中国人民保险永恒的承诺。衷心的希望这笔保险金能让这个家庭从灾难中站起来,同时,我们又一次深深感受到自己肩上的重任,作为人保人,我们需要更加努力,把中国人保的保障带给千家万户,用我们的爱与担当,为他们筑起美好生活的坚实保障!
(人保寿险楚雄中支公司 杨爱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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