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农险和巨灾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6-01-19


 作者来源:中国保险报

  中国政府网5月20日消息显示,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完善保险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列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强调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推进财税金融价格改革,深化国有企业、科技体制等改革,深化户籍、土地等体制改革,以开放促进改革,推进关系民生改善的各项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

  《意见》指出,金融体制改革应完善保险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制度。此外,为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应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保护存款人利益;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应当加快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大市场决定汇率的力度,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有序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和融资中介服务机构;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多层次、多样化融资需求,注重发展熟悉当地情况、特色鲜明的地方法人银行;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等;加快建立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制定金融统计管理条例;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秩序、加强监管、坚守底线,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

  《意见》明确,要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健全评价考核、行为奖惩、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资源环境领域法制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难题,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优先推出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有直接效果的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