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森林保险助推我州林业发展,稳固生态基础
发布时间:2016-12-13
今年六月,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战略思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推动林业扶贫,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通知》指出,林业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重效益,林地、林木资源是绿色发展的优势和潜力所在,在扶贫中具有独特作用。发展林业是实现精准脱贫的生态基础、必然选择和优势所在。在此之前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再次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把生态文化建设纳入到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中,而“生态文明”离不开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它们是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系。
但是,林业是周期长、灾害多、风险高的公益性基础产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很大,很容易因自然灾害遭受巨大损失。 所以,林业的发展离不开保险业的参与,森林保险作为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机制,不仅有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者在灾后迅速恢复生产,促进林业稳定发展,而且可减少林业投融资的风险,有利于改善林业投融资环境,促进林业持续经营。同时,通过开拓森林保险市场,有利于保险业拓宽服务领域,优化区域和业务结构,有利于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做大做强保险业。因此,开展森林保险对实现林业、保险业与银行业互惠共赢、共促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一直在进行着森林保险的探索工作。在国务院1988年1月16日发布、2008年11月19日修订通过的《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一条就已经列明:“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近年来更是加大了森林火灾保险工作的推进和投入,由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六条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参加森林火灾保险,提高抵御森林火灾风险的能力”。可见,森林火灾保险是促进和保障林业发展的有力举措,对林业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本文中,笔者结合楚雄州开展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几年来的实际情况,谈谈森林火灾保险对林业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
一、楚雄州森林、林地简况
楚雄州是集山区、农业、贫困为一体的彝族自治州。全州土地面积29258平方公里,山区、半山区占土地面积的93%。全州林业用地3255.43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74.2%,其中国有林地面积354.4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10.9%,集体林地面积2901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9.11%;森林覆盖率62.48%。
二、森林在生长期的主要灾害
(一)火灾。森林火灾是世界性的最大森林灾害。森林火灾按起火原因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人为火,二是自然火,例如雷击。大多数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原因引起的。
(二)病虫害。森林病虫害的种类繁多,据有关部门资料统计约有数千种,近年来松毛虫是林业中的第—大害虫。
(三)风灾。对中成林和各种果树林危害较大,往往形成大面积的折枝拔根等而造成巨大灾害。
(四)雪灾。冬季山区连降大雪,在树枝上挂满了长长的冰凌,从而使树茎负重过大,造成树顶或主枝折断,影响树木正常生长。
(五)洪水。由于山洪或河道缺口,造成树木的倒伏或埋没。
三、楚雄州森林防火工作的几个特点
(一)天然次生林、人工中幼林面积大,占全州森林面积的71%,灌木林占森林面积的14%且连片丛生。我州是著名的云南松的主要产地,形成了干燥、含油脂高、水分少的针叶林多、含水量大的阔叶林少的特殊情况,对森林火灾发生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二)楚雄州地处滇中干旱区,受2009年春夏连旱、2010年百年不遇干旱、2011年至2014年雨季降雨量偏少严重干旱的影响,森林内大量枯死林木和杂草累积,林下可燃物载量较多;
(三)由于楚雄州系少数民族自治州,上坟烧纸、烧香、野外烧荒烧地、火把节弄火等少数民族用火习俗较为突出;
以上几个方面的特点造成楚雄州森林火灾潜在危险较大,同时给预防和扑救带来了很大困难。
四、楚雄州森林火灾保险发展现状简介
2011年云南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第一年试点,实行共保体共同分担风险。楚雄州按照省、州做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了落实。在及时贯彻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对实施做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业务培训的同时,州、县、乡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积极配合承保公司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宣传、保费收缴工作。当年全州共参保面积3159.58万亩,共收缴保费1263.84万元、理赔森林火灾保险案件36件。从试点结果来看,森林火灾保险业务的开办对当地森林火灾发生后恢复植被重育、分散经营风险、促进林业稳定等提供了良好的支持。此后,试点工作一直延续到2016年,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此项工作收到了实效,得到各级林业部门及广大林农的普遍认可。
五、森林火灾保险在楚雄州林业发展中的作用
目前楚雄州在商品林方面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集体林区分山到户。首先,由于广大林农为小农经济,无力承担林业投资的高风险,加之林业生产特有的周期长、见效慢,保险业能参与到林业生产中来,就给林农林业投资带来了保障。其次,随着林业资源要素的不断盘活,必然会涌现一大批企业、公司和大户进行林业投资,他们虽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由于林业投资时间长、风险大、收效慢,其经营起来也显得力不从心。现在全面积参保了森林火灾保险,真正实现了山有主、树定权、人定心。保险业能参与到林业建设中来,相对来讲投资就会有一定的保障,解除了前期投资的后顾之忧,使林业投资者坚定信心持续投入。极大地提高了林农对林业投资兴趣,林业投资者增多。再次,林业投资周期长,投资者往往要向银行借贷。为扶持林业这一公益性基础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林业产权抵押贷款制度,并给予适当政策性财政补贴。即便如此,由于树木生长的缓慢性、一次火灾很有可能造成全部损毁,这些都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严重挫伤了银行业对林业投资放贷的积极性。尽管林业经营有国家扶持政策,但银行业门槛高,实际贷款非常困难。在公益林方面,当火灾发生后,森林火灾保险为林地重建恢复提供了资金基础保障。因此,林业经营活动迫切需要保险业参与,以减轻林业投资者和银行投资风险,形成林业投资者与银行的双赢局面。
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符合市场需求的森林保险产品匮乏。目前,我国森林保险体系建设仍处于不成熟的阶段,森林保险立法出台进展缓慢,现只是针对林木补植补种的成本为保险金额进行了火灾保险。病虫害、风灾、雪灾等对林木及其果叶产品所造成的损失很难估算,因此目前没有科学、准确的标的赔付标准予以承保。保险机构应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研发、推出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内容丰富的森林保险产品。
(二)保险机构对森林保险的宣传力度远远不够。针对目前大多数林农缺乏风险意识的现状,各级保险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采用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森林保险宣传力度。同时,优化理赔服务流程,用高效、及时、贴心的服务,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参加森林保险的好处。通过一定的时间,使此项业务真正深入人心,形成常态。
(三)政府针对森林保险引导力度需要加强。自2011年开始,云南省首年全省试点进行森林火灾保险,各级财政补贴保费达到了85%,林农自负部分仅15%。尤其加大了中央财政补贴力度,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降低林农缴费比例。楚雄州各级政府、林业部门、当地保险公司服务机构积极贯彻,大力宣传,极大的增强了林农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财政+农户”的方式有效引导,扩大保险覆盖面,达到了全面积参保。但从长远来看,建立森林火灾保险机制光靠政府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政府应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引导林农积极参保,让林产品使用、经营者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保险的必要性,从而自觉、主动、积极参与森林火灾保险。同时,争取金融、保险部门的支持,将森林火灾保险机制由政府行为,逐步过渡到商业运作,从而有效支持长远、稳定、可持续地发展林业。
综上所述,森林保险机制是政府对林业产业进行长期支持和保护的一种有效手段。森林保险参与到林业建设中,对于保障林业、稳固生态基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寿财险楚雄州中心支公司 周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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