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无情 新华有爱
发布时间:2017-09-14
2011年3月9日,潘某为丈夫苏某投保了新华人寿保险产品,保额4万元,期交保费2020元,交费5期,交费总额10100元。2011年9月6日,潘某又为丈夫苏某投保了公司保险产品,保额6万元,期交保费3134元,交费5期,交费总额15670元。2014年5月30日,潘某再次为丈夫苏某投保了公司产品《畅行无忧两全保险》,保额5万元,费用一次交清,合计7035元。
天有不测风云,疾病总是来的猝不及防,2017年7月13日,苏某因双侧扁桃体充血肿胀到禄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17年7月14日医院下病危通知,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于当日转入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抢救后病情持续恶化,于2017年7月17日抢救无效死亡。被保人身故后家属拨打报案电话申请理赔,接收到家属递交的理赔资料后,公司本着及时、快速的处理原则第一时间上报,经审核,被保险人苏某疾病身故符合赔付范畴,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向受益人支付疾病身故保险金21.87万元。
一个年轻鲜活的生命逝去,让人愕腕叹息,保险虽然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无法让逝去的生命重生,但却可以温暖生者的心,让爱铭记于心。新华保险一次次用行动证明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履行保险人的社会责任。
(新华人寿楚雄中心支公司 孙光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