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互联网发展对楚雄保险业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8-01-12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崛起,互联网在中国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互联网的发展对保险业产生了新的影响,本文从互联网保险角度进行阐述,通过对互联网发展现状下的楚雄保险业进行分析,进而探究互联网发展对楚雄保险业带来的影响及形成的创新要求。现如今是一个互联网信息交流共享的时代,互联网作用突出,各行各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互联网的影响,保险业也正面对着一轮新的变革,“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传统的保险营销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保险业的发展,互联网下的楚雄保险业在互联网影响下得到新的发展。本文有助于楚雄保险业工作者更清楚的认识到互联网的作用,更好的让楚雄保险业去适应和融入互联网的发展,进而促进整个楚雄保险业的进步。

近十年以来,中国互联网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加之广泛的普及,从而催生了信息资源井喷式的增长。现如今已成为一个信息交流共享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时代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还对社会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方面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进一步解放了思想,使我们的思维活动方式和日常生活工作方式产生了转折性的改变。保险行业,自改革开放以后,在中国就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全国保费收入仅4.6亿元,2000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1596亿元,2017年中国保险市场正面临着黄金发展期,未来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在现如今“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互联网的作用在保险业发展中越来越突出,互联网发展使保险业发展的环境产生了非常大的改变,对保险业产生了许多影响,同时互联网发展也对保险业也提出了创新要求。

一、保险及互联网保险概述

本文从保险的相关知识开始阐述,要让大家进一步了解到保险业及保险的相关知识。在互联网发展大背景下,互联网保险孕育而生,对传统保险发展模式形成了新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活力。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按照与投保人有无直接法律关系,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二)互联网保险的概念

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简单来讲,互联网保险是保险的一种销售方式,在现有的市场上经常能看到的几种模式有保险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并销售其现有产品;保险公司在第三方公司网络平台上销售其现有产品;保险公司为第三方互联网公司的销售活动提供保险服务供投保人选择购买;保险销售人员或者保险中介公司在网络发布并销售某保险公司现有的保险产品等等。

二、楚雄保险业发展现状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保监会通过对保险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得出我国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基本论断。认为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不相适应是当前的主要矛盾,提出必须抓住难得的机遇,尽快把保险业做大做强。近几年来保险业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体系建设为基础,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止2017年,楚雄州境内有23家保险公司和家保险代理公司和一家经纪公司,其中产险公司13家,寿险公司10家。全州共有中心支公司(含分公司)23家、支公司72家、营销服务部110家。共有保险从业人员9123人,其中营销服务员7684人。2016年,全州保险业务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3.3亿元,同比增长17.55%,比全州GDP增长高出6.55个百分点。与全省保险业平均增长21.84%相比低4.26个百分点,与全国保险业平均增长27.5%相比低10个百分点。其中,寿险保费收入12.84亿元,同比增长20.08%;财产险保费收入10.46亿元,同比增长14.58%。累计赔款9.12亿元,同比增长20.16%,其中,寿险赔款4.31亿元,同比增长19.15%;财产险赔款4.81亿元,同比增长21.08%。全州保险机构累计上缴地方营业税及其他税5563.56万元,另外,全州13家财产险公司为税务部门代收代缴车船税6995万元,占全州该税种已征税款的98.8%,保险的经济补偿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日益显现。全州保险深度达到2.75%,保险密度883.65元,保险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保险的经济补偿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互联网发展下的楚雄保险业

楚雄保险业基本上处于一种快速发展的阶段,中国人民保险、中国人寿保险、中国平安保险等23家保险公司在楚雄地区得到快速的发展。楚雄州的保险公司不但为楚雄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风险保障,而且楚雄保险业已成为楚雄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5年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历史意义的一年,2015年12月15日至18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乌镇举行,在大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作了主旨演讲,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2016年中国的网民渗透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七十五,将近一半多的中国人成为了网虫,大家都在使用互联网上网。现如今的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代中国人生活和工作形影不离的工具,在未来几年,移动互联网将继续渗透到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将在诸多方面改变和改善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形态。

1997年,中国保险业开出首张电子保单,触及互联网的大门。楚雄保险业也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触及互联网大门,直到2013年,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才真正提速,2015年之后的最近几年得到了更快速的发展,主要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互联网保险是保险的一种销售方式,在现有的楚雄市场上经常能看到的几种模式有:保险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并销售其现有产品;保险公司在第三方公司网络平台上销售其现有产品;保险公司为第三方互联网公司的销售活动提供保险服务供投保人选择购买;保险销售人员或者保险中介公司在网络发布并销售某保险公司现有的保险产品等等,楚雄保险业互联网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特点:

(一)销售方式的差异

传统保险主要通过销售人员面对面地销售保险服务和产品而互联网保险主要通过互联网作为销售平台,发布及销售产品。例如楚雄保险业中几乎大部分公司都在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官方网站等互联网方式进行保险销售。

(二)客户定位的差异

传统保险通过保险代理、人际关系圈和广泛询问寻找保险客户而互联网保险通过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营销渠道,尽可能精准定位用户。楚雄保险业中的所有公司都非常关注客户信息收集,有的公司进行客户信息质量考核,进一步利用互联网找准客户定位。

(三)产品开发速度的变化

传统产品投放更新速度较长,通常先设计产品再投放渠道而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设计路径是先了解用户的需求,在第一代产品反馈下迅速开发二代产品。楚雄保险市场上,如今的产品开发速度已大大超越以前的速度,互联网技术的利用大大缩短了更新周期,更加顺应市场变化,依赖大数据反映的市场需求。

(四)合同与购买方式的差异

购买传统保险时需要签订纸质格式化合同,客户可修改空间少,互联网保险下,客户就可以实现产品的定制化和定价的个性化及网上支付了。楚雄保险业基本各家公司都在运用自己最新的互联网出单系统,更加个性化、人性化,利用更先进的手机APP销售系统,保险销售效率得到提高,客户使用满意度也得到提升,保险销售更加便捷。

(五)信息透明化

互联网的使用让现在的保险销售有别于传统保险,互联网保险能更大的利用互联网信息透明化的特点来弥补人们对保险的神秘感和信心不足缺点。比起之前,如今的楚雄保险市场中保险销售透明化更加得到加深,客户能更直观了解保险,加之互联网对保险的宣传力度得到加深,普通百姓对保险的了解更加深入。

四、互联网发展对楚雄保险业的影响及创新要求

(一)互联网发展对楚雄保险业产生的影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4年发布《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中显示,截至2013年底,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达291.15亿元,近三年的总体增幅高达810%;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逾60家,年均增长率达46%;投保客户达5436.66万人,三年间增长了5倍多。在互联网的时代,保险业往互联网方向发展有着不可阻挡的趋势,互联网发展对楚雄保险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金融市场运行完全互联网化,运营及交易成本大大降低,楚雄保险业互联网化程度加深。互联网保险不需要庞大的营销人员队伍而只需要维护好互联网客户端就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全国的潜在客户销售产品及提供保障服务。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让保险业技术手段、销售手段、营销思维发生了转变,保险销售手段得到更新,楚雄保险业互联网程度加深。二是集中数据信息收集能更好支持风险管理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数据缺失不全导致无法进行合理的风险评估与管理,通过互联网保险的普遍应用将得到一定的缓解。如今的楚雄保险业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集中数据信息收集,更好的掌握客户信息,更精准的进行保险销售,大数据分析有力的发现骗保等一系列问题,更好的支持了风险管理。三是提高公平交易手机APP、微信保险微店、官方保险销售平台、快速理赔等互联网方式的运用,让保险销售更加透明。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信心逐渐增加,互联网保险能使供求方信息透明化,提高公平交易。赔付过程实现互联网信息透明化,能提高投保人对购买保险的需要和信心,从而促进楚雄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四是互联网保险的创新符合当代消费者和投保者的生活习惯随着楚雄州经济的快速发展,百姓生活物质文化水平快速提高,幸福满意度提升,楚雄保险业着眼于社会的变化,推出的互联网产品多样化,及时的更新更能迎合瞬间万变的经济环境和符合客户的保险服务需求。五是提高保障方面互联网保险打破了区域销售局面,楚雄的保险公司让产品能通过互联网向全州各地销售,把保障带到全州有需要的地方,从而能进一步强化楚雄州个人及企业的保险意识。

(二)互联网发展对楚雄保险业提出的创新要求

面对庞大的市场,金融环境多变和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楚雄保险业在基于互联网为载体的机制上看到了创新机会也面临着各种挑战,例如必须在保险互联网化的过程中保证互联网安全交易;保证个人企业的信息安全;互联网保险下做到产品设计的合理性与灵活性结合;保险公司在追求销售量与公司利益找到平衡点;传统保险通过何种方式加入到互联网保险下能保障企业的持续经营;互联网保险下的偿付能力控制调整;风险管理体系如何进一步调整以符合互联网保险的特殊性;保险从业人员与保险代理等传统保险行业参与者如何在互联网保险下找到突破点等等。针对这些挑战和互联网带来的影响,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创新要求:

1.提高监管水平与力度,防范风险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管理一直还有待完善。2012年保监会正式启动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偿二代”)的建设,这比“偿一代”有了不少改进的地方,但相比起国外风险监管来讲还是有一段距离。除了保监会的监督外,保险公司内部也需要针对互联网保险的特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提高其对互联网风险因素的考虑。

  2.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与管理水平

  进入互联网保险后,对通过大量保险销售人员、关系网销售的需求减少,而对优质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这类优质人才将集中在保险数据分析,多元化产品的设计上以迎合市场上各种需求,这要求保险从业人员有较强的独立数据分析能力。

  3.提高保险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要求

  互联网保险的其中一大优点是能从中收集到投保人的需求和特点、风险因子等。这能改进现在很多投保流程“走过场”,大量信息丢失的情况。互联网保险促使保险公司必须调整及优化内部管理系统,否则不利于长期发展。

  4.提高反欺诈水平

  互联网保险使得投保人能通过互联网直接购买保险,使通过实名认证、与其他金融机构数据交换和购买等手段改进整体流程预防欺诈更为重要。

总的来讲,互联网保险是保险业在当前经济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创新是企业能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互联网保险是保险公司在互联网金融的大环境下继续发挥着保险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的手段。只要楚雄保险业能充分发挥其所长,并且能最大限度地利用互联网作为其载体,主动适应和融入互联网的发展,楚雄州保险业将会进入下一个高速发展期。

(人保财险楚雄州分公司    阎晓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