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与医疗险的几点区别
发布时间:2019-06-17
近年来,重大疾病保险热度不断上升,同时,国家在不断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到医疗保险补充体系的构建中,各家商业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医疗险,这就使很多消费者产生了困惑,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险都属于人寿保险中健康险的范畴,是对于个人健康的一种保障,而就保费而言,两者保费差额较大,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要远远高于医疗险,那么他们是不是重复的,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险的区别在哪里?简单说来,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险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范围不同
重大疾病保险主要保障范围是针对会威胁到生命或者花费巨大的特定重大疾病,病种明细及判断要求都会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就宽了很多,从一般的感冒发烧到癌症都在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之内。
二、赔付性质不同
重大疾病保险属于给付型。给付型的人寿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等类型。这类保险遵循按保额赔付原则,即投保多份保险也不会冲突,依照每份保单保额进行赔付。
医疗险属于费用补偿型。费用补偿型的人寿保险主要包括意外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保险等。这类保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即无论由一家或多家机构进行赔付,最大赔付金额不超过总花费金额。
三、理赔和依据条件不同
重大疾病保险是以疾病的确诊为赔付的条件,索赔时提供被保人病历,诊断证明、病理报告等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将按约定一次性给予保险金,同时本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医疗险是以实际发生医疗(门诊、住院、治疗等)行为的费用作为赔付条件,索赔时被保人除了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化验报告外,还需提供所有的医疗收据(发票)清单原件,在该住院医疗行为完结后按照实际花费的费用进行报销,属实后报销。
四、保费的费率和保险期限不同
目前市场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常见形式为返还型,保费费率在初次投保时根据当时
年龄厘定,在此后可选择的5年、10年、15年、20年等缴费周期里执行均衡费率,不会发生变化。如交20年保到80岁,或保终身,到期可返还保费及分红。
医疗险基本为消费型,保费费率执行自然费率,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保费通常是交一年保一年,通过续交保费获得续保,保费不会退还。
从以上四点区别我们可以看出医疗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存在诸多不同,因而在罹患重大疾病时,首先,进口药,特效药,进口医疗器械等不在医疗险的报销范围,其次,医院治疗只是一小部分费用,如在恶性肿瘤的治疗中,绝大部分有特效的药物都是社保不报销的,同理,还有心梗、中风后无法自理的高昂护理费,家人辞职照顾的误工费,恢复期的各种营养费,交通费等,这些没有发票的非医疗相关费用无法通过医疗险解决,却能用重大疾病保险解决。
综上,医疗保险是“专款专用”,保障集中在生病后的治疗期间内,主要用来补偿在医院进行治疗行为的过程中有发票的开销,重大疾病保险则是“生病的损失补偿”,所能获得的赔付可以用于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两者并不矛盾,也不会冲突重叠,而是互补,一个拥有医疗险和重大疾病保险配置的人,才能最大限度地填补健康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 (人保寿险楚雄州中心支公司 杨爱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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